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是石狮市人民政府与福建技师学院合作创办的省属公立技师学院,旨在共同培养与新福建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高级相衔接、能满足产业发展及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规划办学规模约万人。石狮市人民政府指定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与福建技师学院合作。
本次聘用的人员均为国企教职工身份,与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使用、管理、考核,工作地点为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石狮市蚶江镇毓英小区137号),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1)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国企教职工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同时在福建技师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fjjsxy.com/)、石狮产投集团公众号、中国海峡人才网公众号、海峡考试网(http://hxks.hxrc-app.com/)、侨乡人才网(https://www.qxrc.com/)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入口:http://hxks.hxrc-app.com/content/recruit/show?id=271)右上方的报名菜单直接提交报名即可。报名咨询电话:0595-82661057(林小姐)、0595-82661053施小姐。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5)网上报名表里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4.资格初审:福建技师学院、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共同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5.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查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处理办法另行公告。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卷》,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福建技师学院、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共同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福建技师学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福建技师学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技师学院门户网站。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7.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4.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宜聘用事项的,取消聘用资格。
5.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此次被聘用的人员将与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待遇参照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国企教职工现行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工作地点:石狮市蚶江镇毓英小区137号
招聘联系电话:0591-22186299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福建技师学院和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福建技师学院纪委、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监督。
监督电话:
福建技师学院纪委 0591-22186268
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 0595-65326532
附件1: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docx
附件2:2023年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岗位信息表.xlsx
福建技师学院 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